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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劳动防护服安全技术条件-GB/T 1.1-2009

普通劳动防护服安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劳动防护服(以下简称防护服)的安全技术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检验类别、标识、包装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织物为原料,采用缝制工艺制作的防护服。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服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5453  纺织品织物透气性的测定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9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13640  劳动防护服号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劳动防护服  Ordinary Labor ProtectionClothing
以织物为原料防御普通伤害和脏污的用于各行业一般作业场所穿用的工作服。
 
4 技术要求
4.1 面料
4.1.1 外观质量
面料应无破损、斑点、污物或其他缺陷。
4.1.2 理化性能
面料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理、化性能
测试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甲醛含量 (mg/kg)直接接触
皮肤≤75非直接接触
皮肤≤3005.1pH值4.0~9.0 5.2透气率(mm/s)10~30(涂层面料)>105.3耐水色牢度  /级(变色、沾色)≥3-45.4耐干摩擦色牢度 /级(变色、沾色)≥3-45.5耐光色牢度 /级(变色、沾色)≥3-45.6耐汗渍牢度 /级(变色、沾色)≥3-45.7服装、织物断裂强力 (N)经向≥780(单位面积质量≥200 g/m2)
经向≥490(单位面积质量<200 g/m2)纬向≥3905.84.2 服装
4.2.1 服装外观质量
服装外观应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穿用性能的缺陷。
4.2.2 结构及款式
4.2.2.1 服装结构应安全、合理。
4.2.2.2 服装应便于穿脱并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4.2.2.3 服装款式应简洁、实用,根据使用要求,可采用如下款式:
a)上、下身分体式;
b)衣裤(或帽)连体式;
c)其余款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2.2.4 根据服装款式及使用要求,号型规格应符合GB/T 13640,超出范围按档差自行设置。
4.2.3 缝制
4.2.3.1 服装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上下松紧适宜,无跳针、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
4.2.3.2 缝线针距:(12~14)针/3 cm(单位面积质量≥200 g/m2),(14~16)针/3 cm(单位面积质量<200 g/m2)。
4.2.3.3 腋下、裆缝等宜开裂部位,采用双道缝线。服装接缝强力不得小于100N。
4.2.3.4 钉扣牢固,锁扣眼应匀整完全、扣与眼位相对应。钉扣缝纫强力不得小于120N。
4.2.4 尺寸变化率
成品服装按GB/T 8629中的6B或6A程序洗涤,悬挂晾干。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变化率技术要求
测试项目尺寸变化率 (%)领大≥-1.5胸围≥-2.5衣长≥-3.5腰围≥-2.0裤长≥-3.5
 
5测试方法
5.1 从面料和服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选取样品,按GB/T 2912.1规定的方法测试甲醛含量。 
5.2 从面料和服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选取样品,按GB/T 7573规定的方法测试pH值。
5.3 从面料和服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选取10个样品,按GB/T 5453规定的方法测试透气性。
5.4 面料耐水色牢度按GB/T 5713规定的方法测试。
5.5 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规定的方法测试。
5.6 面料耐光色牢度按GB/T 8427规定的方法测试。
5.7 面料耐汗渍牢度按GB/T 3922规定的方法测试。
5.8 面料断裂强力按GB/T 3923.1规定的方法测试。
5.9 成品服装接缝强力按GB/T 3923.1规定的方法测试,从衣裤接缝薄弱部位裁取五个接缝在中心的试样,接缝的方向与受力方向成90°角,如接缝采用单线应将接缝端线打结,以防滑脱。测试结果取低值。
5.10 成品服装钉扣缝纫强力按GB/T 3923.1规定的方法测试,结果取低值。
钉扣缝纫试样的制备:取衣、裤门襟(包括全部纽扣)宽5cm试样,以自身扣眼,依次扣好纽扣,逐一进行检验。
 
6检验类别
6.1 出厂检验
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批次对普通劳动防护服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各检验项目、检验样本大小、不合格分类、判定数组见表3。
表3出厂检验
测试项目批量范围样本大小件、套不合格
分类单项判定数组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尺寸变化率
断裂强力
接缝强力
钉扣缝纫强力
标识≤1002101~10002≥10015A010112外观质量
款式
结构
缝制≤1002101~10003≥10015B121223注:破坏性试验断裂强力、接缝强力、钉扣缝纫强力可通过同等工艺条件制备
6.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当面料、工艺、结构设计发生变化时;
c)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f)样本由提出检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从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以满足本标准全部测试项目要求为原则。
 
7标识
7.1 标识
每套(件、条)服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如有)、号型规格、生产厂名称、等级。
7.2 每套产品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标准号。
7.3 每套产品应附有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证书号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标记或标志。
 
8包装和储存
8.1 包装产品应按客户的要求达到整齐、牢固、无破损、产品数量准确、内外包装应设防潮层。箱内应放入生产厂包装检验单,包装检验单应包括产品名称、号型、批号、数量、检验员、检验日期,箱外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厂址。
8.2 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处应干燥通风,包装箱距墙面及地面20cm 以上,防止鼠咬、虫蛀、霉变。